论坛总版规章
本论坛无条件接受《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保障论坛健康持续发展,杜绝不良信息言论传播,特制定本版规. 第二条 论坛由网管及版主具体负责管理,广大网友共同监督。 第三条 论坛行为规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 严禁一切危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宗教信仰,社会安定的言论。 3. 严禁一切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的文字、图片及链接。 4. 严禁一切涉及未经国内官方媒体公开证实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 5. 不得散布谣言及编造、传播假新闻信息。 6. 不得发布涉及人身攻击和损害他人的言论。 7. 严禁任何组织及其个人超越法律界限在论坛私自公布会员隐私。 8. 禁止有恶意的灌水以及纯粹的论坛广告行为。第二章 论坛操作与管理 第四条 会员有权享有论坛用户组一切权益 如:论坛勋章授予制度。 第五条 论坛鼓励原创,任何板块的原创文字经核实后由当值版主奖励5-20水晶币。
第六条 会员论坛活动应符合论坛总规与相应板块规范。
第七条 版主有权加锁或删除任何不符合论坛行为规范的言论和信息。
第八条 版主在管理过程中,不得因个人观点或私人恩怨等原因删除会员帖子或排斥会员。 第九条 版主不得滥用职权,满足个人私利的对会员、对帖子做违反论坛准则的操作。
第十条 版主有权对违反论坛行为规范的网友提出劝戒、警告及提请处罚的权力。 第十一条 会员对版主的管理有不同意见时,可到论坛“本站事务”版块提出质问并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版主与会员均有责任保障论坛健康持续发展,杜绝不良信息言论传播。
第三章 版主管理会员帖子原则 第十三条 版主对帖子进行高亮原则 1、红色:公告、通知及活动专用,紧急情况可加粗 2、蓝色:新发布精品文章,可适当使用 3、绿色:热门讨论帖适当使用 4、紫色:重要或热门投票帖高亮显示专用 第十四条 评分原则 1. 加分标准 1.1会员发帖满足以下条件可给与5-10水晶币 a. 原创文字并核实无误后。发起热门帖,回复帖子超过30。(自己的回复和灌水聊天贴不记在内)热心帮助其他网友解答问题。 1.2 会员发帖满足以下条件可给与10-15水晶币 b. 原创的内容主题新颖、独特有趣,会员热烈讨论回复超过40帖或有精彩贴图的帖。热心帮助其他网友解答问题,并有精彩发言。 1.3会员发帖满足以下条件可给与15-20水晶币 c. 原创内容且内容完整、有独立见解和较深刻见分析。热门的讨论或评论性帖,回复超过60帖。为本论坛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并被采纳。为论坛成功组织或者举办各种活动的热心会员。 2. 扣分标准 2.1 版主不可轻易给与会员扣分处理。 2.2 触犯以下错误,版主可给与5-20的扣分处罚 a. 恶意刷屏灌水; b. 发无意义的灌水贴(如“顶、aaaaaaa、123456、?????”等),或影响论坛正常浏览的过长无意义文字与图片; c. 将一篇意思连贯的文章(纯文字)在同一时间段拆分成三楼及以上分段发布; d. 会员发布有攻击性、侮辱他人的帖; e. 在论坛攻击管理员或版主,影响论坛秩序和其他会员情绪的会员。 注:以上处罚中,"c.会员发布的有攻击性、辱骂他人的帖。""d.在论坛攻击管理员或版主,影响论坛秩序和其他会员情绪的会员。"版主需截图留档,以做依据。 第十五条 删帖、锁贴及封存ID原则 1. 凡危及论坛生存的极端言论,一经核实立即删除,对发布者予以永久封存。 2. 凡违法言论,一经核实立即删除,视情节轻重,对发布者予以禁言直至永久封存处罚。 3. 凡一切危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宗教信仰,社会安定的言论,一经核实立即删除,对发布者予以永久封存。 4. 凡一切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的文字、图片及链接,一经核实立即删除,对发布者予以永久封存。 5. 凡一切涉及未经国内官方媒体公开证实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一经核实立即删除,对发布者予以永久封存。 6. 凡散布谣言及编造、传播假新闻信息,视情节轻重,对发布者予以禁言直至永久封存处罚。 7. 凡发布涉及人身攻击和损害他人的言论,视情节轻重,对发布者予以禁言直至永久封存处罚。 8. 凡恶意的灌水以及纯粹的论坛广告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发布者予以禁言直至永久封存处罚。 9. 凡使用污秽或仿冒、影射他人ID、昵称和头像者,一经核实永久封存。 10. 凡无端指责论坛管理,无事生非、恶意制造事端者,都将被论坛视为不受欢迎的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3天至1个月的禁言处罚。情节特别恶劣者,将被永久驱逐。 11.禁止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http://baike.baidu.com/view/13913.htm )的内容。
特别条款:以上准则管理员和版主触犯,一经核实,立即驱逐出坛。注:以上处罚,论坛需截图留档,以做依据。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论坛会员有权利享有论坛内容服务。(积分换礼品 论坛会员见面会等)。 第十七条 论坛总规与论坛活动准则相抵触时,以活动期间公告为准。
第十八条 论坛会员个人发布言论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在总规规定条款范围内,本论坛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条 总规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禁止抄袭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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